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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常州到郑州物流公司 上传时间:2020/4/15 浏览次数:
据交通运输部网站消息,交通运输部日前印发《港口及其一线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》(以下简称《工作指南》)。《工作指南》指出,进出港口的人员和车辆应由船舶代理等相关单位提前通报,严格执行相关人员进港前的体温检测。禁止体温超过37.3℃的人员进入港口,并按照程序上报当地卫生健康管理部门。
符合疫情防控要求,经口岸查验单位准许,开展船员换班、船舶供应、船舶检验以及伤病船员紧急救助处置等活动时,港口企业要配合相关单位做好相关人员进出港口、上下船的管理。进出港口的人员和车辆应由船舶代理等相关单位提前通报,严格执行相关人员进港前的体温检测。禁止体温超过37.3℃的人员进入港口,并按照程序上报当地卫生健康管理部门。
《工作指南》要求,无特殊情况,码头作业人员不登船、不与船员直接接触。因工作需要必须与船员近距离接触的,尽量选择在室外空间,做好个人防护,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。
装卸作业过程中,采取相应的告示牌、警戒线等隔离措施,原则上禁止船员进入码头作业区域。需要船岸配合时,应当要求船员正确佩戴口罩、手套等个人防护用品,并采取轮流作业或增加作业间隔等措施,避免码头人员与船员发生直接接触。对确需上岸作业的船员,应进行体温检测。
《工作指南》提到,引航机构加强防疫物资储备和供应,加大医用防护口罩、手套、护目镜、防护服、红外线测温仪和消毒液等防疫物资配备,建立防疫物资供应制度。加强引航员健康状况监测,建立每日健康状况报告制度。
《工作指南》明确,登船人员应佩戴口罩、手套、护目镜等个人防护用品,并做好体温检测和信息登记。登船人员禁止进入船员生活区域,并减少与船员接触。确需与船员近距离接触的,应尽量选择在室外空间,并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。登船人员尽量避免在船就餐、如厕、休息。相关工作完成后,尽快离船。
《工作指南》强调,船员有发烧、咳嗽等异常情况的,登船引航员要采取穿戴防护服、防护镜、医用高级别防护口罩、手套等最严格的防护措施,并要求船舶采取通风消毒、所有船员佩戴高级别防护口罩、人员隔离等防控措施。港口企业采取严格的船岸隔离措施,配合相关单位进行处置,并做好本单位密切接触人员的排查、隔离等相关工作。